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一汽投资补充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56,579,21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6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汽投资在《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承诺函》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发生下述情形时,及时通知国信证券,并督促国信证券及时向证监会报告或者报批:……决定转让所持有的国信证券股份。
2、本公司依法承继并严格遵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国信证券作出的各项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见等事项的声明、承诺及约束措施》等。” 原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见等事项的声明、承诺及约束措施》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 A股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汽投资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