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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鼓励生育不妨尝试增强托幼服务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丹
据媒体报导,日前,沈阳市卫健委等部门印发相关方案,明确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紧随其后,哈尔滨市卫健委也就育儿补贴发放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
为提振生育意愿,近来各地持续加码鼓励生育政策。此前,已有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各地鼓励生育政策频密更新,向社会传递出清晰且积极的信号。
现金补贴这一鼓励生育公共政策的制定逻辑并不难理解,既然3周岁以下的儿童还未能接受学前教育,这意味着家庭在这一时期承担着较为繁重的照料负担,拿出真金白银补贴育儿家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育儿成本,从而达到提振生育意愿的预期。
不过引人深思的是,现金补贴是以家庭为发放单位的,作为社会共担生育成本的政策尝试,却也在无形之中反向强化了人们关于家庭是主要育儿照料场所的认知。而且鉴于当下的性别平衡状况及家庭内部普遍分工模式,这部分家庭收入的增加,带来的更大可能是女性被要求更多承担起照料子女的责任。而对于不少女性来说,担心生育阻滞甚至中断职业发展,继而影响到经济收入乃至身份认同,正是她们婚育态度消极的一大原因。
必须指出的是,这并非质疑现金补贴政策的有效性,而是说明鼓励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唯有多因素形成相互强化的协同效应,方能真正对家庭的生育决策产生积极影响。其中,增强托幼服务供给应作为优先政策加以实施。
发展托幼服务,让家庭拥有更多育儿选择,将减轻家庭尤其是女性的照料责任。这种替代家庭照料的选择,让作为妈妈的女性避免陷入职场与家庭身份的冲突,从而有机会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也将有效缓解育儿压力,进而影响家庭生育态度与决策。
多地的育儿补贴多针对二孩及以上孩次发放,一孩基本没有被纳入政策照拂范畴,政策瞄准的也多是撬动一孩家庭的生育潜能。去年,国家卫健委公开表示,继我国先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三孩政策以来,我国出生人口中二孩及以上占比已提升至55%以上。未来如何实现一孩家庭的扩容很重要。从这个角度来说,相比育儿补贴,发展托幼服务的惠及面显然要更大,尤其是辐射到准一孩家庭,相关社会资源的介入和支持,相信将带来更多的改变。
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国家层面已出台多个文件,加快统筹推进托幼服务发展。眼下随着出生人口减少,幼儿园学位资源逐渐由紧缺转为宽松,这也不失为发展托幼服务的一个契机。已有不少专家指出,应不失时机地推进托幼一体化,将2至3岁幼儿的托育纳入幼儿园,从而实现学前教育资源更高效配置。如何因地制宜构建前瞻性的托幼服务体系,如何施以差异化的细则提高托幼服务的可及性,如何释放生育成本社会共担的政策导向与善意,是留待我们解答的关键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