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租办公场
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及
办公需要,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革 孟捷 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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