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 定期宣判,是指宣判形式之一。
2、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结束后,人民法院在另订的期日宣布判决。
3、一律公开进行。
4、宣判时,人民法院同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
5、刑事判决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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