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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产品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动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工作指导。
《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2030年的工作目标,提出要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合理定标、分类指导,节约集约、畅通循环,市场导向、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协同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合理定标、分类指导,节约集约、畅通循环,市场导向、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围绕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支撑保障等3个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方面,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首批聚焦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二是合理划定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三是逐步分类实施更新改造。组织各地摸排本地区相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细化工作措施,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稳妥有序推动更新改造。支持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骨干企业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加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增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能力,发展一批生产骨干优势企业及生产制造集聚区,大力支持高效节能产品设备推广应用。
在强化支撑保障方面,一是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统筹运用政府投资、专项再贷款、中长期贷款等手段,带动全社会投资,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二是完善产品设备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快制定修订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产品设备工艺技术、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评价等配套标准。拓展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范围。三是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集中突破基础材料、结构设计、加工工艺等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四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作用,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现行能效3级(5级)标准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
来源: 中国招标 作者:周放 责编: 王婕美编: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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